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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凤凰锐评]神回复“30岁不结婚判刑”触动谁神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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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7-13 17:20:2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记者在街头采访大家对于“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属于违法”持什么观点,本来笑呵呵的大爷情绪突然失控,咆哮着“不回家看我们违什么法?30岁了还不结婚才违法,该判刑!”"30岁不结婚判刑",你怎么看?

其实,那些缺乏社会基础的“说辞”,被记者拿来一本正经地向路人提问,本来就有点“卖傻”的味道。在“正规”的采访中,如果不是针对合适的对象,没有做好事先的安排,关键是没有写好高举在摄像机后面的“台词”,大多数想获取“正能量”的采访,都难免遭吐槽。试想,如果在烈日炎炎之下,去采访行色匆匆的路人,问有没有拿到高温费,结果肯定不会“凉快”。同样,当现在的百姓人家都在为子女的工作、住房、婚姻发愁的时候,你去和他们谈“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属于违法”,这不等于是问正在愁没米下锅的家庭,对吃隔夜饭不卫生什么看法一样?

  说起来,这位大爷是十分有才的。也许他觉得“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属于违法”,已经把法律渗入了道德,传统的亲情伦理受到了法律的规范,既然如此,那就让所有的家庭烦恼都让法律来解决吧。他说“不回家看我们违什么法?”也不一定是反对这种立法,而是缺乏一种罪名。名不正则言不顺,所以就反问“违什么法?”那么,大爷认为“30岁了还不结婚才违法,该判刑!”是不是就名正言顺了?笔者觉得,这至少要比“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属于违法”更具可操作性。“30岁了还不结婚才违法,该判刑!”判什么刑?很简单,“无妻徒刑”。

  当从“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属于违法”中,“归谬”出一个“无妻徒刑”时,就不难发现,当法律闯入人们的家庭生活时,恐怕难以摆脱“湿手沾干面粉”的尴尬。而一种现实生活的逼仄,寄希望于法律来拓展,怎么能依靠法律的冷酷一面?为何不让制度在法律的规范下,为“常回家看看”铺平通道?既然“法律”认为,“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属于违法”,意即人们完全可以做到而没有去做,那么,那些30岁了还不结婚的,是有意要让家庭绝后,是更严重的违法行为了?这正应了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。那么,试图插手不常回家看望老人的法律,此事管不管?

  因此,假如“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属于违法”,被实践证明效果良好,那么,“无妻徒刑”也可以作为进一步的补偿和细化。这可能也是“法治社会”的崭新景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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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7-15 11:29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倒希望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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